关于201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12 浏览次数: 48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中国新华图片社山东分社于2012618日来我校对2013年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图像采集工作,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为本单位负责图像采集工作的联系人,并在拍摄现场组织学生按顺序拍照。

2、各学院必须及时将图像采集的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所有毕业研究生(在校生只能采集一次照片,不能重复采集,已参加2011年照片采集的研究生不需要再参加本次摄像),并要求其务必于618前返校,不得遗漏一人。

3、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学生需按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更改。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更改,相关材料暂由学院保存。

4、按教育部规定,信息采集费为每人15元。收费由各学院负责,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611前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支行,帐号为:*******************,户名:冯志敏),并将存款凭条客户回执单交冯志敏老师。

5、先硕士后博士以学号为序拍照(按每小时约250人组织学生拍照),上午:8:00 S2010001—S2010250、9:00 S2010251—S2010500、10:00 S2010501—S2010740;下午:14:30 ZS2011001—ZS2011216、15:30 B2010001—B2010109、最后为延期、拍摄现场迟到者,信息采集地点为10号楼106房间。

6、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拍照的学生,于2013330前到新华社山东分社进行补拍,其费用为每人37元(包括特快专递费用22元)。

7、自行到济南拍摄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具体需要填写的信息如下:

学校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4

邮寄地址:山东泰安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培养科收件人:冯志敏

邮编:271018 联系电话:0538-8242565 电子邮箱:pyk@sdau.edu.cn

8、各学院通知学生20129月份以后到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

新华社山东分社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如下: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 联系电话:(0531)8202479382024739 传真:(0531)82024793

研究生学位培养科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